1月5日从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该厅近期正式印发《山东省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总体工作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黄河非遗保护传承弘扬体系基本建立,黄河非遗资源得到较完整发掘整理、归档和合理化保存,黄河非遗项目得到较好保护,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得到有效记录,黄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稳步推进,一批黄河非遗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形成规模,顺利推进。
《规划》列举6项重点工作。
加强调查研究。对山东省黄河流域非遗代表性项目和资源进行科学、准确、全面调查,理清种类、数量、分布和存续状况,完善非遗档案建设。科学制定记录标准,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专业机构参与,不断提高记录水平。妥善保存记录数据,加强记录成果运用。支持省级非遗研究基地设立开展黄河非遗保护研究,培养专业研究人才。鼓励设立黄河非遗学术期刊、专刊。
加强代表性项目保护。健全山东省黄河流域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加强黄河非遗分类保护。支持将涉及中华民族文明发源、文化发祥,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在国家、省重大战略中发挥文化引领作用,与生态文明、环境治理相关的非遗项目列入各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加强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夯实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加强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积极遴选黄河文化特色鲜明,保护工作理念正确、措施有效、成果显著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优秀保护案例,发挥示范作用,促进交流学习,提升整体水平。加强山东省涉及黄河流域文明发源文化发祥非遗项目的保护。
加强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以传承为中心开展认定工作,建设一支专业的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健全山东省黄河流域国家、省、市、县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支持黄河流域9市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加强传承梯队建设,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支持技艺精湛、业界公认、素质过硬的中青年传承人纳入各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积极支持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群研培基地、科研机构以及社会组织,对黄河流域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培训。加强黄河流域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和动态管理,增强使命与担当意识,弘扬工匠精神。
推进整体性保护。扎实推进山东省沿黄区域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注重已认定和未认定非遗项目之间、不同非遗项目之间、非遗与文物之间、文化遗产与人文自然环境之间的互动性和关联性,努力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明确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健全各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评估报告制度,定期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工作成效开展评估。加强山东省黄河流域城镇化建设中的非遗保护,加强黄河流域“非遗在社区”工作和非遗特色街区建设,促进城市、村镇、街区和社区联动发展,助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增进社区居民身份认同感。加强黄河流域传统村落非遗保护,让传统村落成为传承、展示黄河非遗的重要平台。
推动合理利用。以黄河非遗项目为重点,继续充实完善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积极推荐重点项目列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支持黄河非遗项目与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传统工艺工作站,联合开展理论研究与技术攻关,改进工艺、完善功能、创新产品,利用黄河非遗元素加强衍生品开发。依托各级各类非遗场馆、传承体验中心、大师工作室、非遗工坊等,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支持旅游演艺经营主体以黄河非遗为题材,创作一批底蕴深厚、特色鲜明、涵育人心的优秀旅游演艺作品。推动黄河非遗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等旅游目的地,鼓励支持传统工艺等门类非遗传承人入驻景区。将具有地域特色的非遗元素和符号融入民宿打造,提升景观形象和文化内涵,开展形式多样常态化体验,将民宿打造成为新的非遗体验基地。
讲好黄河非遗故事。办好“河和之契: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展示周”,完善举办机制,打造有较大影响力、彰显齐鲁文化特色的知名品牌。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以及重要传统节日等,开展黄河非遗主题传播活动。鼓励建立黄河非遗专题网站和栏目,发挥微博、微信、短视频、点播等新媒体优势,丰富传播手段,不断拓宽非遗传播渠道。鼓励非遗馆、传习所等开展黄河非遗优秀记录作品展示展映活动。将黄河非遗与国民教育相结合,推进黄河非遗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鼓励开设黄河非遗特色课程,推动黄河非遗项目纳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教学内容。建设一批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以黄河非遗为主题的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传播活动。
(图片为“河和之契: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展示周”现场,苏锐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