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勤春早争朝夕,笃行实干启新程。冬奥欢腾犹在,点亮梦想,山河添彩;又迎春光昭灼,万物苏萌,未来可期。新的一年里,甘肃省非遗保护领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盯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长城、长征、黄河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涉及甘肃非遗保护领域各项重点内容,聚焦“文化强省怎么建、文旅产业怎么干、文旅队伍怎么带”三大核心任务,抓好全省非遗保护、传承、弘扬、传播和非遗助力乡村振兴、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推动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法规护航埋头干,全面规范促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中华文明、赓续中华文脉的重要载体。2022年,甘肃省非遗保护领域将严格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重要精神,分步推进《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中的各项重点任务。完成《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甘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制定出台《甘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完善《甘肃省“十四五”非遗保护传承弘扬专项规划》《甘肃省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专项规划》并抓好落实。通过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做到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健全体系奋力干,务实精细重品质。配合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做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申报履约保护、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调查评估、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检查调整、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等工作。启动对2021年度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第三方检查评估及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试点开展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认定第一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公布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进甘肃非遗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通过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补助重点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支持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开展保护传承活动,开展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举办全省非遗保护工作者培训班,购置非遗保护领域专业书籍配发至省图书馆、研培计划高校图书馆及各市(州)文旅部门,进一步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彰显中华文化魅力、坚定人民文化自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抓主抓重加油干,创新求变出实招。对照甘肃“一区三园”文化强省建设重点内容,鼓励、引导省内外专家学者积极申报相关非遗研究课题,提炼保护理论,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思路,探索新方法,为全省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工作提供智力支撑。支持在甘肃省各市(州)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提升传统工艺创新力;通过组织参加全国性、区域性的非遗展销活动,指导非遗工坊、非遗传承人拓宽销售渠道,助力乡村振兴。发挥张掖市、武威市位于“如意甘肃”区域中心城市优势,积极争取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支持,由国家、省、市三级高位阶推进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体验中心(张掖市)建设和武威市雷台景区文化旅游综合体内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建设,打造文旅品牌,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文旅产业提质增效。同时,鼓励、支持甘肃省各市(州)建设具有民族、地域、行业特色的非遗专题馆,为民众参与非遗传承体验创造条件。